李翠华女士:
2024年1月4日,广州供电局输电管理一所向我局报告,在番禺区化龙镇蓝澳航空旅游公园(该公园位于您承包的地址范围内)110千伏儒化传线#46-#48、110千伏亚楼莲化线#74-#76塔段线路保护区内存在超高树木。1月12日,区科工商信局会同区应急局、区规资局、化龙镇政府、广州输电管理一所到蓝澳航空旅游公园内对涉高压电线超高树木隐患进行现场确认。经实地测量,线路与树木的净空距离仅为约2.7米,这一距离远小于国家规定的最小垂直距离要求,因此存在高压线路对树木放电并可能引发火灾、周边人员触电,以及影响经开区等重点区域供电安全的重大涉电公共安全风险。
为保障电力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周边居民的安全,广州供电局输电管理一所、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化龙镇政府等单位曾分别通过当面或电话沟通、发函贵单位等方式向您说明了上述超高树木存在涉电安全隐患,及可能带来的危险,请您与广州供电局协商树木修剪及补偿事宜,但至今您仍不予配合。
鉴于蓝澳航空旅游公园内高压线保护区内的超高树木对电力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以及时间的紧迫性,番禺区政府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以及《广州市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植物隐患处置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超高树木进行必要的修剪处置。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番禺区市桥街口岸大街11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 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34628996
单位地址:番禺区市桥街口岸大街11号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