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番禺区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健全、完善番禺区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以下简称边界)纠纷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边界纠纷争议处理行为,切实提升处理边界纠纷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组织指挥统一、协调调度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应急处置科学高效的边界矛盾纠纷应急体系和调处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边界矛盾纠纷造成的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修订依据
(一)《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三)《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
(四)《广东省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若干规定》
(五)《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广州市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部分,其中: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确定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与职责;
2.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与职责;
3.确定了应急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4.明确了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三)排查分析与事件分级
明确了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广州市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纠纷应急预案》,按照边界纠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应急处置
明确了信息报告的内容、要求、时间、程序及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的启动等。在发生Ⅳ级边界纠纷突发事件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区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区指挥部结合实际启动本预案并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指挥与协调
明确了Ⅳ级边界纠纷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及处置工作。
(六)应急结束
明确了边界纠纷事件稳定后,应急状态的解除程序。
(七)后期处置
明确了边界纠纷应急工作结束后的善后处置、调解原则、信息发布等规定及要求。
(八)监督管理
明确了预案宣传、培训、责任和奖惩等规定及要求。
(九)附则
说明了预案修订、解释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