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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6:39: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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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农〔2024〕6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穗财农〔2024〕34号)《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726号)要求和《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局组织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确定了立项计划。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项目单位按计划开展项目建设,石楼镇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立项计划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立项计划

序号

申报主体

项目内容

预计总投资

计划补助

金额

1

广州市波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经济业务代理记账服务,服务费用2500元/月,预算3万元。

5.4万元

5万元

制作宣传手册,单价0.5元/张,数量20000张。印有公司宣传标识的包装盒单价2.5元/个,数量5600个。预算2.4万元

2

广州市番禺区禺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委托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经济业务代理记账服务,服务费用2500元/月,预算3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制作宣传单,单价1元/张,数量10000张。印有公司宣传标识的包装盒单价10元/个,数量6000个。预算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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