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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18:21: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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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番禺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1年11月5日至12月17日,对各镇(街)及区水务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番禺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治水治污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对各镇(街)、各相关单位(部门)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及落实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设举报电话:19924775975,工作日接听,时间:09∶00- 12∶00,14∶00- 18∶00;邮政信箱: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委巡察办转番禺区委第四巡察组,邮政编码:5114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qwxcz4@panyu.gov.cn

    

 番禺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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