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425办公室
区审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收)
邮 编:511450
电 话:83641637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番府办〔2016〕57 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有49项,其中新增的事项有: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执业兽医师注册、兽药经营许可(中、化药类);减少的事项有: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兽药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人工繁育国家一级(9种类除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一级(9种类除外)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审批、转基因水生生物加工审批、海域使用权初始审核、审批,临时海域使用权审批、建设禁渔区线内侧的人工鱼礁审批、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人工繁育9种(类)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出售、购买、利用9种(类)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本单位49项行政许可已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年行政许可申请870765件,其中受理870765件,不受理0件;行政许可办结870765件,其中审批同意870765件、审批不同意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本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法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和条件对每项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和决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和职责,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全部许可事项均明确审批条件,49项均明确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期限,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比承诺办结期限要短。
(二)公开公示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均在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农业农村局页面)和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无收费项目;行政许可实施结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由于量大(全年869057个)除外)均在番禺区信用信息录入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平台录入并上传至市系统内进行公示公开,同时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农业农村局页面进行统一公示。在2个渔政专业服务大厅竖立海报和二维码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信息和办理窗口信息,在办证厅的数字显示屏上循环播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在行政许可事项发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实施结果。
(三)监督管理情况。本单位制定办事制度、服务制度、岗位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等监管措施,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并设立工作投诉电话和意见箱以及网上投诉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制定《番禺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番禺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管理制度,对于实施行政审批有关的流程、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渔政大队制定《番禺渔政大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番禺渔政大队证书签发管理制度》,对专业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审批相对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局审批管理部门对行政审批实施行为进行监督,对于办件质量、时限等进行定期检查。全年未收到群众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举报投诉。
(四)实施效果情况。本单位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顺利实施,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及服务大厅主动公开公示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等信息。二是依法、依规、依程序、依条件进行许可审批,严格把关,实现事前管理。三是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主动向申请人详细解释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个别事项现场审核同步接收审阅纸质书面材料,既方便申请人,又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事后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等监管手段,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行政许可审批达到设立的预期效果。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方式和审批模式,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措施,提高效率,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行政相对人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简化流程,进一步清理材料清单、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智能化的办事体验,提升本单位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扫一扫通信”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跟进落实。渔业船舶检验按照上级要求,渔民需要驾驶渔业船舶到渔船检验站,即长堤东路71号对开的市桥水道申报检验,验船师登船进行检验。为方便渔民,渔政专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开拓便民利民的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下乡到渔业船舶集中停泊的地点和渔船靠泊家门口开展工作,验船师到番禺区石基镇、石楼镇、南村镇、大石镇、新造镇、化龙镇、沙湾镇的近百条村,现场接受渔民申报渔船检验。这项创新服务方式节省了渔民驾驶渔船到市桥检验站来回每航次消耗近千元的燃料费用,也节省了渔民到检验站申报检验的来回时间,提高了渔业船舶检验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效率,这项开拓性的便民利民的创新服务方式得到渔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按照区政数局《关于组织开展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梳理我局的事项划入、划出、新增、取消情况,并对事项的窗口、咨询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进行更正,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427项。部署落实完成“数字政府”建设指标工作,按照广州市政数局要求对“数字政府”十一项考核指标逐一梳理、改进,优化审批环节,压缩32个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目前,我局49个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9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为1天,即办率超30%;其他网上办100%、可预约100%等重要建设指标也全面完成。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流程进行逐一细化明确,编制事项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情况;按照区编办要求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网办大厅信息。制定印发相应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区政务中心窗口和渔政专业服务大厅供群众取阅参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部门业务系统较多,与市、区系统无法对接,需同时运行,重复工作。本单位大部分许可事项均使用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开发的专门业务系统,涉及的系统十几个,但是均无法实现与市区一站式审批系统的有效对接,导致工作人员需要二次录入,重复提交、审核材料,不利于行政许可效率提升。如办理渔业船舶检验与发证的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船舶检验管理信息系统属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渔业捕捞许可审批的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系统属于农业农村部,办理内陆渔船业务的广东省渔业船舶管理系统(第二版)属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本单位均无权限开通中央和省系统的端口,业务系统与区政务服务一站式系统无法对接。
(二)政务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我局审批事项数量较多且涉及渔业、渔政、渔机、农机、农资、农产品、种养殖等较多领域和环节,专业性强,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近年下放事项和新增事项数量较多,但办件量并不多,工作人员平时接触较少,不熟悉,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审批便民化需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流程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容缺受理需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积极协调部门业务系统与省市区公共服务系统对接。针对部门业务系统较多,与市、区系统无法对接,同时运行,重复二次录入工作量大等问题,本单位及下属番禺渔政大队已向交通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发证业务系统与番禺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进行对接的申请,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实现上级系统与系统能够早日实现对接。
(二)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通过会议、培训等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要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内化为工作动力,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放在首位。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普法宣传,强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依法申请意识。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强指导,耐心讲解,提高申请人提交材料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
(三)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落实审批业务部门(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承诺制,推行容错受理,不断完善审批流程,压减行政审批环节,要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效率。
附表: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