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6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4宗)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7: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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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粤番海综罚决〔2025〕2号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自然人 |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快艇使用刺网进行捕捞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罚款1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4月23日。 | |
2 | 粤番海综罚决〔2025〕3号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自然人 |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快艇使用刺网进行捕捞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罚款1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4月23日。 | |
3 | 番农(兽药)罚〔2024〕1号 | 经营假兽药案 | 法人 | 当事人销售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兽药。 |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没收当事人销售俏贝丽家用猫病毒筛查用品(FPV AG)的违法所得15884.76元;没收违法经营的俏贝丽家用猫病毒筛查用品(FPV AG)518盒;并处罚款131400元(货值金额3倍)。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6日。 | |
4 | 番农(动防)罚〔2024〕1号 | 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案 | 法人 | 当事人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当事人完成法定代表人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后,未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变更动物诊疗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 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共罚款184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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