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7次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3宗)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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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粤番海综罚决〔2025〕5号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自然人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地笼进行捕捞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罚款32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5月8日。 | |
2 | 粤番海综罚决〔2025〕6号 | 未经检验合格的重要设备、部件、材料改造渔业船舶;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的重要设备、部件案 | 自然人 |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重要设备、部件、材料改造渔业船舶;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的重要设备、部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罚款14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5月30日。 | |
3 | 番农〔农产品〕罚〔2025〕3号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自然人 |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没收当事人销售涉案草莓的违法所得600元,并处罚款19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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