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因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勇(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陈哲毅(区委编办副主任)
曹之锦(区人社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沈志远(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沈伟明(区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委 员:伍清文(区教育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霭均(区科工商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耀华(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张剑岚(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向阳(区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丽颖(区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李 寅(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周正学(区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梁珮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婉清(区妇联会副主席)
王 峰(区人武部副部长)
郭振华(区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
岑镜洪(区工商联党组副书记)
洪惠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今后,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委员会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