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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番禺区实施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业务联办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4 16:24: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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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用绣花功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我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工作中,存在群众多次跑、多部门跑的情况,制定了《养老保险待遇“一件事”主题套餐协同审批方案》和《工伤保险待遇“一件事”主题套餐协同审批方案》,并于今年9月在全区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窗受理

  自2021年9月30日起,在番禺区内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制。

  二、受理窗口

  番禺区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三、受理条件

  经镇街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初步审核,属于以下情况,可按“一窗受理”的模式办理。

  (一)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二)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三)满足上述条件,且待遇申领人的参保信息或缴费历史信息中存在个人关键信息修改、个人社保号合并、重复退费、超龄退费等需要番禺区税务部门协助处理后,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或工伤保险待遇的。

  四、预约方式

  通过微信公众号“番禺政务”预约到本区就近的社保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即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

  五、审批时限

  (一)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包含需税务部门协办业务),由前台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办理养老待遇业务以及需税务部门协办业务所需材料,自受理至办结不超过45个工作日。

  (二)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包含需税务部门协办业务),由前台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办理工伤待遇业务以及需税务部门协办业务所需材料,自受理至办结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退费所属期涉及的单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须由参保单位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

  (二)“一窗受理”涉及税务部门协办的业务,申请人可选择预约区税务窗口单独办理。

  特此通告。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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