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的精神,促进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向社会公开购买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服务,相关项目信息如下 :
一、购买服务主体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
二、购买服务项目
番禺区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服务。
三、项目内容
协助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审批的前置基础性事务,对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回访,委派教学督导员开展教学督导、教学评估及办学指导,培训情况汇总统计分析等。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双方协商服务起止时间。
五、资格要求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有丰富的办学教育管理经验。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的良好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13万(每年6.5万元,按年支付)。
七、公告时间
1.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2.请于11月4日下午5时前与我局联系并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方案、报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等资料。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人:石鎏,联系电话:020-8463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