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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购买2021年档案影像化服务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3 14:44: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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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购买方

  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购买项目

  档案影像化服务,预计40万页。

  三、购买项目需求描述

  (一)服务方提供档案影像化服务及管理项目中所涉及的人员、办公耗材、档案用品、电脑、扫描仪等。

  (二)根据人事档案十类别进行分类、按顺序排放,录入档案目录,扫描、图片命名、形成电子档案,经购买方验收合格后,对档案进行装袋塑封。

  (三)提供档案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档案管理技术服务。

  (四)根据《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指导意见实施整理。

  四、采购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服务地点:番禺区人社局平康路48号档案室。

  五、资格要求

  (一)提供档案影像化服务方案。

  (二)提供公司简介及近年同类项目案例。

  (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与“档案管理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有关。

  (四)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总部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设在广州。

  (六)具有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配有较强且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响应的服务。

  六、采购项目验收要求

  (一)服务方须指定项目负责对接人,购买方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指导、修正及调整,并进行验收。

  (二)档案影像化过程中服务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档案的浏览利用、保管保护及保密制度制定好相应的工作职责,由服务方派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购买方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档案登记表备查。

  (三)服务方必须根据购买方规定,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必须具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明确的项目进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检验办法。

  (四)购买方安排人员对已整理造册的档案进行验收,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档案号命名符合规范等等。

  七、公告时间

  1.2020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2.请于12月9日17:30点前与区退管办联系,提交有关资料及报价单。

  

广州市番禺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84692046、1380284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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