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人才领字〔2021〕1号)(以下简称“番禺人才生态30条”)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番禺区各类人才的评选工作,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购买2022年度番禺区人才评审服务,通过专业机构完成人才评价指标的构建、人才评审会务组织和人才评审管理等工作环节,使人才评价工作公开、透明,保障人才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让优秀人才获得鼓励与支持。
一、购买服务主体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共包括开展2022年“番禺人才生态30条”项目评审、开展2020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中期评估、选拔推荐2022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选拔推荐2022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四个项目。其中2022年“番禺人才生态30条”项目评审包括五个子项目:2022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评审、2022年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评审、2022年番禺区优秀产业人才评审、2022年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人才评审、2022年科技特派员培育扶持评审。四个主项目要求提供独立的实施方案和报价。部分项目需收上级部门通知后实施,项目最终费用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一)2022年“番禺人才生态30条”项目评审
根据文件精神,为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推动番禺具有全球影响力高水平人才强区建设,全方位培育、引进、用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全链条构建国际一流人才生态圈,做好番禺人才评审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成交供应商需熟知相关政策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等文件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启动、审核与答疑
(1)撰写工作方案;
(2)接收申报资料;
(3)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4)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5)此项工作需要在申报期间完成。
2.综合评审
(1)根据人才评选类别选择合适的评审方式,并撰写综合评审工作方案;
(2)按人才评审类别、行业领域、人才类型对申报人进行分组,每组选取至少5名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按组开展综合评审;
(3)选取并确定评审场地,准备评审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评审确定通过名单,并报告评审结果;
(5)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3.2022年科技特派员培育扶持
(1)撰写工作方案;
(2)审核科技特派员的入库;
(3)审核发布企业技术需求;
(4)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特派员配对,促成双方合作;
(5)组织科技特派员补贴评审,按照行业领域对申报人进行分组,每组邀请若干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组开展评审;
(6)选取并确定评审场地,准备评审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7)评审确定通过名单,并报告评审结果。
4.工作总结
(1)出具正式工作评审结果;
(2)出具评审总结报告;
(3)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二)2020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中期评估
为及时了解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实施进展情况,评估2020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入选人技术研发及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成交供应商需熟知番禺区产业人才政策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撰写工作方案;
2.负责选取并确定场地、联系相关人员与企业,准备中期评估材料,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3.负责专家的筛选以及联系,确保评估工作按时进行;
4.按照人才类别分组带领专家到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进行现场评估;
5.保障评估过程中专家、工作人员的交通、用餐;
6.确定中期评估人员通过名单,并报告考核结果;
7.出具中期评估报告;
8.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三)2022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文件精神以及广州市相关文件通知,为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番禺区2022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推荐人选。成交供应商需熟知相关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撰写工作方案;
2.审核材料,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负责专家的筛选以及联系,确保评审工作按时进行;
4.选取并确定评审场地,准备评审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5.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告评审结果;
6.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四)2022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
根据国家对于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制度文件精神以及广州市相关文件通知,选拔番禺区2022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成交供应商需熟知相关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撰写工作方案;
2.审核材料,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负责专家的筛选以及联系,确保评审工作按时进行;
4.选取并确定评审场地,准备评审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5.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告评审结果;
6.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工作。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四、资质和服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20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丰富的人才评审服务项目经验(提供近3年的服务项目合同)。
7.项目团队配置合理、分工明确、项目经验丰富(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学历证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拥有自有专家库,且专家库组成、资质、与需求匹配度高。
9.项目服务方案中对项目工作计划、时间进度、项目风险点把控上清晰、详细、合理。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85万元。
六、公告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请于8月12日下午5时前与我局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主楼西423室)并提交项目方案、报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业绩等应答资料。
2.资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送递。现场提交的,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人员进入行政办公中心须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请提前自备。邮寄送递的,请确保截止时间前送达。
3.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0)84636139。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