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执法

广州市宏炜达物流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公告(谢江涛)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12 17:00:00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广州市宏炜达物流有限公司:

  申请人谢江涛诉你方因解除劳动关系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完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委向你方公告送达穗番劳人仲案〔202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项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