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火鼎鼎美甲美睫店(个体工商户):
潘雅娟诉你方因劳动报酬问题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完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委向你方公告送达穗番劳人仲案〔2025〕2263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内容如下:批准申请人潘雅娟的撤诉申请,并终结本案的审理。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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