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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送达公告(张月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0 17: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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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柔(身份证号码:442530********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等规定,经审查,你与广州市曜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申办的补缴业务存在违规情况,因此你实际合法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暂不符合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我办已于2023年10月10日依法向你发出《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番社保追字〔2023〕第068号,下称“决定书”)。由于你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你本人签收,且无法取得你的其他联系方式,我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决定书》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决定书》不停止执行。如你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书》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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