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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公示(小谷围1家)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1:39: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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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谷围市场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20-84723022)。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注销。

  特此公示。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20日 

  

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名单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限

1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龙中凤餐饮店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贝岗村广外西路5号108

JY24401130876618

刘峰

202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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