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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6:27: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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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番禺区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餐饮科联系。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梁展明、张凯越,联系电话:34819216)


番禺区202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防控餐饮安全风险为主线,通过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针对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守住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提升我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学校食堂(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医疗机构、大型企业、养老机构、母婴照护机构、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总店)及其门店;外卖厨房、集约式外卖厨房;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等。

  2.经营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湿粉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小型及以下餐饮单位)。

  3.存在故意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年内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的餐饮服务单位。

  4.2024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及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餐饮单位。

  5.旅游景区、热门商圈和交通站场等重点区域的餐饮单位。

  (二)重要时点:重要节假日期间;春、秋季学校开学季、中高考保障期间,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等。

  (三)重点品种:

  1.大宗食品:米、面、油、肉及肉制品、酒类(含自泡酒)等。

  2.可能存在“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的食品:凉茶、自制饮品、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卤肉制品、生湿面制品、油榨小麦粉制品、水产制品、非法使用金银箔粉食品等。餐饮单位应遵循不用或少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则。

  3.禁止经营的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如蛇、竹鼠等)、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活体河豚鱼和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等。

  (四)重点内容:

  日常监管应按照总局印发的《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监督检查,将餐饮单位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以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及其周边“三防”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其做好原料把关、加工制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加大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大宗原材料采购和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间管理、食品留样的检查力度;强化对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防生、熟食品容器及工用具交叉污染;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许可,加强监管,强化培训考核,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检查,禁止配送高风险食品,严格监控配送时间和温度,落实在配送箱上标注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等要求。

  3.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强化培训,尤其是对冷食类食品、四季豆、隔餐食品处理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监管,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严控加工过程,严控高风险食品,改善硬件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严防生、熟食品容器及工用具交叉污染。

  4.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人流密集商圈的餐饮单位:强化重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情况;严防生、熟食品容器及工用具交叉污染,严控经营高风险食品,防止腐败变质食品流入餐桌。

  5.订单量较大的入网餐饮单位(尤其是外卖厨房、集约式外卖厨房):重点检查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并按要求在网络订餐平台上公示;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督促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禁超范围经营;加强对加工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后厨卫生状况和原材料采购贮存情况;加强送餐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确保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送餐行为规范;加快推动外卖厨房、集约式外卖厨房“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

  6.农村餐饮和农村集体聚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禁止非法经营自泡酒、散装白酒;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依据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系统的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以及突发性食物安全事件等,采用日常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对各级各类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一)对A级风险的餐饮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

  (二)对B级和C级风险的餐饮单位应每年不少于1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D级风险的餐饮单位应实施重点监督,每年不少于2次日常监督检查。

  (四)以网红餐厅、外卖厨房、集约式外卖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至少1期,并以“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对于 2024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有投诉举报、抽检不合格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餐饮单位,以及不设堂食的网络餐饮单位,应在前几项要求检查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餐饮单位风险分级工作,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抓好落实,措施到位,形成统一高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统筹安排。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区域实际,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确保监管频次和监管效果。抓好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凉茶”“湿米粉统一查”“两超一非”“反餐饮浪费”“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强化校外供餐单位监管。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问题发现及督促整改落实,按要求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形成监管闭环,杜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强化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监管,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信息化监管,将餐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归集并录入“市场监管在线”的日常监管及业务综合分析系统,对非正常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标注识别,并上传佐证材料,掌握真实在营主体数,动态更新。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实际应用和功能升级,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填报录入食品安全档案资料,实现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对外卖厨房、集约式外卖厨房重点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督促利用平台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形成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五)围绕重点工作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拼经济、保安全、办全运、提品质”工作主线,坚持“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突出问题的整治,加强舆情、投诉举报、信访线索、突发事件的研判分析处置,着力提高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见附件)。

  附件: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表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表

序号

工作要点

工作内容

1

落实省市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1、落实省民生实事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测和高职院校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配合省局开展对辖区承包经营的中小学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现场检查评价和抽检监测,抓好问题整改和核查处置。

2、落实市民生实事关于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春、秋季学期组织开展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配合市局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全覆盖,落实对校外供餐单位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持续督促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照清单加强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落实对企业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监督抽考,督促企业对食品安全人员落实上岗前培训考核。

3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1、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推进学校通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强化问题排查整改、录入食品安全档案资料,实现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完善AI智能抓拍技术,形成风险闭环管理。推进有条件的学校对食品原料、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等进行快检,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鼓励学校通过“炒菜机”等智能设备简便制作流程,控制关键环节,更好实现食堂自营。

2、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检查,在春、秋季开学季,对辖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普通高等院校及技工院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供餐场所、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现检查全覆盖。会同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做好原料把关、加工制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餐饮具清洗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3、加强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做好考点学校、考生食宿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涉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和食品安全事故,严守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4

做好餐饮环节经营许可工作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等要求,坚持餐饮环节经营许可“严准入严监管”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核查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加强“审前服务”,提前与申请人联系,提前介入经营筹备环节,帮助经营者降低办事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食品经营许可效率和质量。

5

强化网络订餐综合治理

1、加强网络订餐监测核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排查无证经营、无实体门店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地址不一致等网络订餐问题。

2、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外卖厨房”“共享厨房”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并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向消费者展示。推动网络订餐“食安封签”使用率达80%。

6

加强小餐饮治理

聚焦小餐饮存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三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制作加工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小餐饮许可核查及监管指导工作,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改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持续规范餐饮加工操作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7

强化农村聚餐管理

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加强前期审查,督促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8

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工作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试的通知》要求,做好辖区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及其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等主体的监督抽考工作。

9

加强重点问题食品排查整治

持续开展餐饮环节“湿粉统一查”行动,加大预防米酵菌酸中毒风险的宣传力度,提高餐饮单位、消费者风险意识;严厉打击餐饮环节食品“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加大自制凉茶非法添加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抽检覆盖;积极配合做好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餐饮环节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长江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

10

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以肉制品、米面制品、畜禽水产品、酒类(含散装白酒)、凉茶、食用油(尤其是复用油)、食盐、网红餐饮食品、餐饮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圈、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全覆盖抽检;每年春、秋开学季重点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11

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要求,持续抓好全运会、区两会、广交会等重大政务展会食品安全保障,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2、紧盯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抓好食品安全保障和食源性兴奋剂管控,指导抓好相关供餐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场馆就餐场所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2

加强“老年助餐”监管

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长者饭堂等“老年助餐”供餐单位监管,依法对老年餐“配送点”实施监管,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配合推进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3

加强舆情及突发事故应对

密切关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敏感信息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处置,快速响应,快报事实,把握舆情处置时度效,对餐饮食品安全舆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响应、迅速调查、妥善处置。

14

加强“味在番禺”品牌建设

持续开展年度“味在番禺”品牌建设,培养、培育、培训餐饮单位推行先进的食品安全保证理念和体系。加强与商务、文广旅、教育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味在番禺”品牌与招商、文旅等活动深度融合,持续擦亮“味在番禺”金字招牌,打造更具有权威性、影响力、吸引力的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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