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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和环境整治组关于调整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5:44: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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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贸市场、各临时摆卖点:

  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已于5月9日零时降至三级。为切实推动农贸市场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供给,现就我区调整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做好出入口管理、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防控工作前提下,全区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营业时间可由各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规定。

  二、各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开办方每天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卫生清洁消毒。市场内(包括洗手间)空气要循环流通,或保持长期开窗空气流通或使用排气扇辅助空气流通。市场内产生的垃圾要“日产日清”。

  三、市场要依据实际人流量保留1-3个出入口供人员出入,并围蔽多余出入口。每个入口要设置消毒地毯及体温监测点,进入人员(工作人员、顾客等)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监测,体温正常人员方可进入,有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禁止入场,并指引其尽早求医。

  四、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市场内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主动戴上口罩就近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有14天内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和境外旅居史者或接触过上述地区人员,应及时向所在街道报告。

  五、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内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我区除谢村综合市场外,其余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一律不得经营活禽,活禽经营恢复时间将依据疫情形势及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再另行通知。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病、死禽畜。

  请全体市民和各农贸市场、临时摆卖点开办方积极配合,并予以支持。

  本通知自5月12日起实施。

  



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和环境整治组(代章)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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