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局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番禺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上半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的,请向产品科反馈。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月30日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上半年生产环节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上半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贯彻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坚持检管结合,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确抽检目标,加大抽检力度,查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严格监督食品生产单位完善管理,对全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实现有效的源头性监控,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
(二)经费依据
2023年食品抽检经费预算。
(三)其他依据
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监管工作需要。
三、工作原则
(一)以问题为导向。一是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提高高风险食品、高不合格发现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非法添加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抽检针对性。二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三是加强2022年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抽检,加大对2022年抽检发现的倾向性问题以及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抽检力度。
(二)落实省、市民生实事和食品安全考核工作要求。区本级承担的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按序时进度开展,不低于或高于序时进度安排。同时,确保抽检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6月完成总体抽检任务的50%。
(三)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聚焦湿粉类食品生产,持续排查湿粉类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湿粉类食品米酵菌酸中毒风险防控,加强湿粉类产品及企业的抽检。落实“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要求。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企业抽检。对于食品安全信用差级的企业,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及数量。
(五)强化抽样分布的科学性。抽样应按标准采样,所取样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尽量避免对同一被抽样单位或者同一品种的反复抽检。
四、工作任务
(一)本项目是2023年上半年任务,预计抽检生产企业食品200批次、小作坊食品200批次,共计400批次。按季度推进抽检任务。
(二)加强对应节食品的抽检。1月开展春节专项抽检,3月开展清明烧腊熟肉专项抽检,5月开展端午节粽子专项抽检。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抽检。对全区在产持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每季度开展覆盖抽检。
(四)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须在6月20日前完成,核查处置工作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五)具体任务及进度由区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五、组织实施机构和承检机构
(一)由产品科负责制定抽检计划及组织实施。
(二)委托中标人负责抽样和检验。
六、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按照《广州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引》要求出具检验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相关单位。生产企业检验项目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食品生产企业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项目表为基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验项目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项目表为基础,结合上级抽检计划要求,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检测项目可根据有关政策的变动作相应的调整,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实际操作实施。
(二)承检机构按照区局提供的企业名单进行抽样,抽检过程中发现企业名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书面将有关情况反馈区局。承检机构应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对因抽样基数不足、产品出厂检验未完成等原因未能抽取到样品的企业,承检机构须在7日内重新到企业进行抽样。对因企业停产停业等原因未能抽取到样品的企业,承检机构须向企业收集书面证明材料,填写《食品获证生产企业抽检情况报表》,与抽检工作总结一起报送。
(三)产品以执行标准进行分类,执行同一标准的产品视为同一类产品抽取一个样品。对于同一执行标准中,不同生产工艺、生产批量大的产品,可适当增加抽样批次。抽检时注意向企业了解近期是否有上级部门的抽样,避免重复抽样。抽样人员在现场抽检时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或风险高的产品。
(四)要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处置完成率应达100%,三个月按时完成率应达85%以上。对于多次不合格受到查处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七、工作纪律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附件:附件1:番禺区2023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环节抽检计划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