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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大石2家)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17:21: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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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等规定,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石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20-34784055)。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拟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限

1

广州市悠鲜送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诜村石南路46号C栋114、C栋115

SC12444011300745

骆柏洪

2026年1月14日

2

广州市千麦贝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植村工业二路16号101二层、102二层

SC12444011301826

潘振洪

202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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