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6月行政处罚情况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15: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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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名字 |
处罚名称(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简要)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 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1 |
广州幂嗣姬珠宝有限公司 |
91440113304326456T |
邱冬招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吊坠、项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一、罚款2624元;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吊坠(S925)2件、S925项链2件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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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番市监罚〔2020〕470115号 |
2 |
广州卓维服饰有限公司 |
91440101593729568E |
周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一、罚款7808元; 二、没收、销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圆领长袖针织衫产品59件(含备样2件)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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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番市监处字〔2020〕148号 |
3 |
广州市起点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D39X33F |
李昌霖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的直流充电桩(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一、罚款1500元; 二、没收经检验为不合格的直流充电桩(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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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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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番市监处字〔2020〕13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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