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下旬的一个清晨,甲的亲戚带着甲儿子小甲在某小区散步。其后,小甲因意外踩入排水渠不慎右脚受伤。现甲和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小甲意外受伤产生的一切后续补偿问题发生争议,向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一)理清事实,指明方向
受理该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来到调委会会议室开展协调会了解情况,并且双方就案件的相关事实发表各自的意见。会议上人民调解员询问了伤者家属目前伤者的情况及后续治疗安排,然后到各方发言。物业公司首先表达了对伤者及其家属的抱歉之意,同时表明对此事的积极处理、不逃避责任的态度。随后双方都讲述了当时事发的经过以及当时事情发生之后的对小孩的积极救治处理,物业公司表示可以提供相关的监控视频佐证。
双方讲述的案件事发经过相差不大,至于补偿方面,唐某主张参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小甲得到的补偿是40万左右(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在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补偿,并要提供相关发票实报实销。
调解员表示,如果要细致划分案件各方的责任,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由法官去判决该如何分责。但是,对于小甲的意外受伤,可以确定的是,双方都是有一定的责任,家长有监护责任,物业公司有场地保护注意责任。目前更重要的是治疗以及照顾好小甲以减少对其造成心理上的影响。
双方表示认同,但在伤者受伤治疗期间,伤者家属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于是小甲家长提出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先支付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对于小甲家长提出的意见,物业公司表示理解,但表示由于公司的财务制度原因,一切的开销费用都需要向上级汇报申请,经领导审批通过才能拨动款项。申请需要有准确无误的数据、充分合理的理由,实事求是。小甲家长一方如果需要一次性的补偿,需要提供相关发票,实报实销。
调解陷入了僵局,有见及此,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法,分开双方进行说理。
(二)说法讲理,仍待解决
调解员建议物业公司方先询问领导层意见,看是采取一次性的补偿方案,还是采取先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后续治疗产生费用之后再实报实销的方案。
同时,调解员建议物业公司衡量一下,如果要走诉讼途径的话,对物业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要承担的责任。
经过短暂的休息,双方迎来了初步的结果。小甲的法定监护人方愿意降低补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需要回去向公司汇报,稍后再回复,采取何种方案以及磋商补偿金额。
眼看调解至此已到一定的瓶颈,调解员表示,双方可以各自回去再考虑,调解员会再进行电话调解,双方也可以自行沟通磋商。
(三)家园共建,化解矛盾
又过去了大半个月,此案件迎来了好消息。经过人民调解员与双方的多次电话调解沟通,以及双方的自行协商,双方也就此次事故后续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前来出具调解协议书。据了解,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为住户提供家的温暖,物业公司愿意分2个阶段转账支付小甲的一次性补偿金。
【调解结果】
看到时机成熟,人民调解员遂草拟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确认:为解决小甲此次意外事故一切赔偿事宜,物业公司愿意分两个阶段向小甲转账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人民币叁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支付:本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小甲家属需向物业公司提供相关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票据,物业公司于7个工作日之内转账支付给小甲家属第一笔赔偿金。第二阶段支付:剩余的赔偿金人民币分次结清。
至此,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案例点评】
由于小孩子的年龄、生理特点以及活动的多样性,意外事故有时候难以避免,如何有效处理后续事宜就成了一大难题。调解员认为,对于意外事故如何划分责任,需要走法律途径由法官裁判。但是,从调解的角度来看,小孩子在小区里公共场所的安全,需要物业方、家长方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家长应尽到监管责任,对于幼孩尤其要多加留心,物业需尽到场地安全注意责任,对于危险的地方树立警示标志。毕竟,即使最后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对于幼年儿童所造成的伤害有可能影响其一生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