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郭铭聪同志任番禺区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番禺区司法局沙湾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洪晓珠同志任番禺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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