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水催告〔2021〕第1号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房建公寓段 :
我局已于2021年4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番水行罚[2021]9号)。经查实,你单位至今未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数额和期限缴纳壹拾玖万元(小写:190000元)的行政罚款。
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缴款义务,按《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并将缴费回执交至我局执法执法科。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滞纳金。
因你单位的委托人拒签,正常渠道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番水催告〔2021〕第1号《水行政处缴款催告书》及《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我局(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9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2021年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