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惠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4月2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注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同意你单位注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44011320240024,经营机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自编14栋之一号,经营场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内山水园,许可项目(范围):游泳]。
广州市番禺区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