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番)文综罚字〔2024〕第0204号
当事人
广州领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未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壹元(¥2581)。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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