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全型态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我局已对全型态中医综合诊所发出《医疗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校验通知书》,并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我局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收到其补办校验手续的申请材料,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我局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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