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声明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因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共1个)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执法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原持证人员姓名:吴志明,行政执法证编号:19010822006,此证于2026年7月28日到期。上述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