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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番禺区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7:36: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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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番禺区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番禺区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把审核关,落实单位审核责任

  各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切实履行单位审核职责。对审核通过的材料签名盖章,对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原因。申报材料均应按通知要求进行评前公示。

  二、严控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系统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提交工作。

  申报系统材料提交时间 截至51617:00时,逾期系统将关闭。

  纸质材料第1-3项报送时间 截至5月20,受理地址为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313室(番禺区政府东副楼313室),逾期不再受理,第4项受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纸质材料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番禺区(xx单位)关于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审核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各1份。

  (二)2023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花名册(模板见附件3)。卫生健康申报系统导出本单位的花名册,按卫生正高、卫生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不含直接评定)、基层副高直接评定(提交《直接评定申报表》)、研究正高、研究副高、研究中级、研究初级等九个类别分类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各1份,花名册需带有顺序编号。如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院感防控非公卫人员、一线人员(含突出贡献)等,请填写在此汇总表。

  (三)如有《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申报系统下载),需提交纸质版盖章原件,如无此类人员可免。

  (四)纸质版《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和《广州市基层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直接评定申报表》,参照市评委办做法,我局仅受理年度评审通过人员的上述两项纸质材料,具体受理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如需申请单位审核账号,请填报《广州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单位登记注册信息表》(附件4),将表格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连同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413503180@qq.com。

  (二)因我区申报材料多且时间紧,参照去年做法,需抽调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协助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番禺区(XX单位)关于2023年度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审核情况报告.wps

       附件3:2023年度职称评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花名册(模板).xlsx

    附件4:广州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单位登记注册信息表.wps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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