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陈涌村、蚬涌村,地处番禺区中心医院东区南部,番禺区桥南街QN21G-01中心医院南侧地块。
(五)建设内容: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体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5777.12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83940.25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56540.25平方米、新建地下室建筑面积27400.00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综合主楼、疾控实验楼、疾控应急楼,以及架空空间、道路广场和景观绿化等。
(六)项目总投资:61917.4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东副楼。
(三)联系人:卢志权。
(四)联系电话:84611285。
(五)电子邮箱:wjjgxck@panyu.gov.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评价单位: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53号天河大厦主写字楼20楼。
(三)联系人:梁工。
(四)联系电话:13326462066。
(五)电子邮件:yulu_liang@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5月16日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