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5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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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记分依据 | 记分 |
尚安南里路综合门诊部 | 2025年2月2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安春堂康健中西医结合诊所 | 2025年2月2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1 |
康华综合医院 | 2025年2月2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 | 4 |
福泽中医综合诊所 | 2025年2月2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植村村马建英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5年3月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星妃绽定医疗美容诊所 | 2025年3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和通成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亚太综合医院 | 2025年3月1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粤桂时代口腔门诊部 | 2025年3月1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仁医堂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1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舒美口腔门诊部 | 2025年3月1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鹏昇诊所 | 2025年3月2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段丰诊所 | 2025年3月2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英明德爱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汉厦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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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记分依据 | 记分 |
尚安南里路综合门诊部 | 2025年2月2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安春堂康健中西医结合诊所 | 2025年2月2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1 |
康华综合医院 | 2025年2月2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 | 4 |
福泽中医综合诊所 | 2025年2月2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植村村马建英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5年3月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星妃绽定医疗美容诊所 | 2025年3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和通成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4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亚太综合医院 | 2025年3月1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粤桂时代口腔门诊部 | 2025年3月1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仁医堂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17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舒美口腔门诊部 | 2025年3月1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鹏昇诊所 | 2025年3月2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段丰诊所 | 2025年3月2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英明德爱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汉厦中医诊所 | 2025年3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