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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2025年4月24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5 16:15: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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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5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记分依据

记分

元本康诊所

2025年3月3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健尔安诊所

2025年3月3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七印部落医疗美容门诊部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2025年4月3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2

健卿中医诊所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3

和阴阳中医诊所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晟杰洪昌工业路诊所

2025年4月7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明德中医诊所

2025年4月8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永乐康中医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4

全新中医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陈妙珍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被处罚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记分依据

记分

元本康诊所

2025年3月3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健尔安诊所

2025年3月3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七印部落医疗美容门诊部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2025年4月3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2

健卿中医诊所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3

和阴阳中医诊所

2025年4月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晟杰洪昌工业路诊所

2025年4月7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明德中医诊所

2025年4月8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永乐康中医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4

全新中医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陈妙珍诊所

2025年4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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