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 行政执法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2023年7月8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1 11:49:4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3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记分依据

记分

张继财诊所

2023年6月2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4

张桂生口腔诊所

2023年6月1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12

张鲲鹏口腔诊所

2023年5月3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12

珀盈口腔门诊部

2023年6月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12

国健中医诊所

2023年6月1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款第十三项

6

觅芳园中医诊所

2023年6月1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

14

万博综合门诊部

2023年6月1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1

必恩爱行德口腔门诊部

2023年6月1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

5

康裕吕纪林中医诊所

2023年6月1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2

波涛口腔门诊部

2023年6月1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张继财诊所

2023年6月2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二款;第七条第二款

5

李伟标诊所

2023年6月2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1

和通成中医诊所

2023年6月2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2

俪江诊所

2023年6月2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一款

3

广州市德祥夏滘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德祥夏滘口腔门诊部)

2023年6月2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第五款

2

至尚口腔门诊部

2023年6月3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

4

誉百年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3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立德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4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第五项

4

信愿行中医诊所

2023年7月5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四款

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