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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2024年2月1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01 15:31: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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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4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记分依据

记分

柏康悦诊所

2023年12月2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4

广东祈福医院

2024年1月4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6

广州市番禺区医嘉康诊所有限公司(医嘉康诊所)

2024年1月8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2

翠匙蔻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2024年1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12

格瑞特米牙口腔门诊部

2024年1月1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2

格瑞特米牙口腔门诊部

2024年1月10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12

奇泌综合门诊部

2024年1月1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3

邓丹综合门诊部

2024年1月22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4

御魅口腔门诊部

2024年1月23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2

元本康诊所

2024年1月2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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