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安委办〔2021〕1号
各镇(街)、各相关企业:
现将《番禺区2021年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番禺区2021年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现状,以及前期在石楼镇、石碁镇、大龙街、市桥街、沙头街、洛浦街等六个镇街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完善具体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防范能力、养成安全习惯为目标,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推动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努力为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美好番禺保驾护航。
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防范能力、养成安全习惯为目标,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推动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让和谐守规的安全文化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更富有特色。
三、组织领导
以各镇(街)为单位,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为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黎伟添为副组长,各镇(街)安委办主任为成员,组成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各镇街配备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开展。
创建范围
各镇街选取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在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中选取:有限空间企业不少于3家、粉尘涉爆企业不少于3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不少于3家、机械制造类企业不少于3家。(若辖区内该类企业不足创建要求的最低家数,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创建类别,确保本辖区创建企业不少于12家)。
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日-1月10日。组织召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会议,部署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各镇街制定实施计划并明确专人负责,选定适合的企业、园区。请各镇街于1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2)及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的单位名单(附件3)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电子邮箱:pyyjfg@sina.com)。
(二)创建阶段:2021年1月10日-8月31日。各镇街指导并跟进选定的企业、园区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遇到不明白的事项,请及时联系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区应急管理局全程跟进全区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并适时组织专家指导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请各镇街于9月30日前自行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并将创建经验总结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电子邮箱:pyyjfg@sina.com)。区应急管理局于10月-12月组织全区企业安全文化创建验收工作,并召开总结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下一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具体规范及验收标准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包括九个方面内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详见附件8),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一)安全理念建设。
安全理念要具体体现企业安全观、价值观、事故观、风险观、道德观。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企业实际,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建设有本企业特色的,为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理念。确定的安全生产理念要渗透到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之中,倡导和渗透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中。
(二)安全制度建设。
要真正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落实到严格的安全文化责任制度上,明确决策层的责任、管理层的责任、操作层的责任。
(三)安全环境建设。
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广泛深入的进行宣传动员,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为安全尽责的良好氛围。
(四)安全行为建设。
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制订安全行为规范,要把行为规范变成企业员工的自觉,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安全教育建设。
企业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六)激励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的激励制度,激发企业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巨大的作用。
(七)全员参与建设。
安全文化是要付诸行动的文化,必须全员参与才管用。
(八)职业健康建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
(九)持续改进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持续不断的改进,通过汲取过往经验、建立考核机制等方式不断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也将纳入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
(二)强化措施,因企置宜。因地置宜完善宣传阵地、重视制度建设。区分企业规模、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的方式方法,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注重交流,总结经验。要加强与试点镇街的交流学习,注重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保持与区应急管理局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具体规范作为重要约束指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按期完成,通过验收。
附件:1.番禺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标准
2.联络员名单
3.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单位名单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7.常见十四条隐患
8.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
9.安全生产警示标语
10.样式示例
番禺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番禺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标准
说明:
一、《评价标准》共设9个一级评定指标,53个二级评定指标,另设奖励加分项5项。
二、每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但存在一定缺陷;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0分:该指标未完成或存在严重缺陷。
三、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验收,达到以下两个标准为验收合格:
1.二级指标得分总和高于240分
3.在53个二级评定指标中,不出现2个(含)以上0分指标(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没有相关项要求视同该项为6分,但要注明)。
附件2
联络员名单
请各镇街于1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电子邮箱:pyyjfg@sina.com)。
附件3
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单位名单
请各镇街于1月10日前将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的单位名单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电子邮箱:pyyjfg@sina.com)。
附件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检查、监控、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备注:各企业、工业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制度并上墙。
附件5
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指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得指定或委派其他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得指定或委派不实际参与安全管理、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担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附件7
常见十四条隐患
厂区、车间、仓库、办公场所、员工宿舍没有保持干净整洁,货物乱堆乱放,造成安全通道阻塞;
安全设施设备(含消防器材)不足、失效、损坏或被阻挡;
员工不懂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含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厂区、写字楼内存在“二合一”、“三合一”;
应采取防爆措施的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开关、电机、灯具等;
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的区域,未落实防静电、防火花制度,如没有放电球、没有建立手机保管制度等;
在防爆、防静电区域,没有制定并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应采取除尘措施的区域,未落实除尘制度;
应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但没有配备;
电路漏电保护装置未完备或失效;
车间、仓库、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存在电线乱拉乱接;
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佩戴;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不足;
安全逃生指引不清晰、不通畅。
附件8
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
一、关于“一线三排”
1.“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包括事故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排查是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隐患进行排查,并按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的过程。排序是按照隐患整改、治理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分清轻重缓急,对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的过程。排除是消除或控制隐患的过程。
二、关于“一线”的落实
2.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办公楼前或其他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作业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三、关于隐患排查
3.依法建立隐患排查工作体系。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工作的主体,负责编制有关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隐患排查等工作;一线员工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做好记录,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4.依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包括:隐患排查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5.组织隐患排查培训。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着重提高对隐患排查重要性的认识;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着重提高编制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能力;对一线员工的培训,着重提高风险隐患的辨识能力,以及隐患排查的准确性。
6.科学编制隐患排查计划。计划包括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
7.排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
四、关于隐患排序
8.鼓励结合实际,对照本行业领域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细化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作为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的依据。
9.按照隐患的整改、治理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大型企业可将隐患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厂(公司)级。中小微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合理确定分级标准。
10.隐患可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资质证照、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档案、安全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现场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设备设施、场所环境、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1.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通常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12.鼓励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措施。
五、关于隐患排除
13.隐患治理通常遵循分级分类、闭环管理的原则。班组级、车间级、分厂级、厂(公司)级隐患,由相应级别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组织治理。其中,重大隐患依法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治理。
1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通常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来消除或减弱,以达到事故预防的效果。工程技术措施通常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原则;管理措施通常是通过深入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来实现。
15.一般隐患通常采取现场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方式治理。属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等不安全状态,可要求现场立即整改。属于难以做到立即整改且不需要停产停业的,可发出隐患整改通知,明确隐患情况、整改负责人、整改方法及要求、整改完成的时限等事项。
16.重大隐患要依法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17.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要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18.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依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对隐患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预防效果。负责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对评估结论真实性负责。
19.重大隐患治理后,经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被监管部门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履行相关审查程序。
六、关于落地见效
20.依法建立“一线三排”责任制,确保隐患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限到位、资金到位、预案到位,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1.依法建立“一线三排”考核奖惩机制,鼓励和奖励从业人员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隐患,约束和惩戒在“一线三排”上搞形式、走过场的行为。
22.依法建立“一线三排”通报督办机制,定期向本单位从业人员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防止久拖不改。
23.鼓励组织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一线三排”工作进行指导,保证隐患排查全面性、排序科学性、排除有效性。
24.鼓励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
25.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总结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三排”实践经验,借鉴化工特殊作业“四令三制”等做法,拿出本行业领域事故预防的实招硬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附件9
安全生产警示标语
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生产靠安全保驾,生命靠安全护航
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安全我有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消防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与安全为友,海阔天高;与安全为敌,寸步难行
劳保用品常不戴,事故定会找你来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生命防护之门
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备注:生产车间内要求挂至少三条安全生产警示标语。
附件10
样式示例
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规格不小于2平方米)
备注:不同行业要根据实际进行宣传
宣传横幅(规格:不少于6*0.8米)
规格:0.75*0.5米
规格:0.75*0.5米
规格:0.4*0.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