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的精神和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我区各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在广东省住房建设厅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案名录中,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开展建筑工程(含消防、人防等专业)的审图工作。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提升审图服务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局将依照上述《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联合审图的通知(http://zfcxjst.gd.gov.cn/gkmlpt/content/2/2700/post_2700440.html?)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