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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抽查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4:45: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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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现将2020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6月30日邀请地方专家在2020年上半年向我局申报的55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中,抽取其中的16个项目,对消防设计审查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设计图纸仍存在较多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问题,反映了部分项目的设计单位未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严,未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尤其是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执行仍不到位,责任心有待增强、消防设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设计图纸设计深度不足。如设计说明消防用水量与给排水总平面图消防用水量不一致,各层消防平面图未明确防火分区、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关键内容。

  (二)部分项目未采用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如地下车库设计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未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进行设计、审查。

  (三)部分项目疏散宽度、安全出口设计未满足规范要求。如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宽度不足,高层建筑在首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未设计有防护挑檐或防护挑檐的宽度不足,不同地下商业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水平距离小于规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紧靠门口外侧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等,违反《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5.5.18条等内容。

  (四)部分项目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未满足规范要求。如人员密集场所的顶棚采用B1级装修材料,违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

  (五)部分项目防排烟设施设计未满足规范要求。如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未设置排烟系统,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房间未设置补风系统,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套机械排烟系统(系统水平方向设置),自然排烟窗设在高位却未设手动开启装置或开窗面积不足等等,违反《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8.5.3条和《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第4.4.1条、第4.5.1条等内容。

  (六)部分项目防火分区设置未满足规范要求。如防火分区超面积,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通风机房采用乙级防火门,防火卷帘长度超标准,违反《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第6.2.7条等内容。

  (七)部分项目消防电梯未满足规范要求。如按规定必须设计消防电梯的地下建筑的每个防火分区未设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短边长度不足,违反《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第7.3.5.2条等。

  (八)部分项目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不足,消防救援窗口设置位置未与登高操作场所相对应等等。

  (九)部分项目地下三层设有商业(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5.4.3条。

  (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内容不完整。如审查合格书无结论,新建工程中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建设规模指标不清,建筑耐火等级不明确,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功能不明,消防设施缺失过多。

  三、涉及的主要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落实参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现对部分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设计单位9家: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贝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安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施工图审查单位9家:广州建协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城市建设咨询服务公司、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广东华南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华工大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广州迪安工程技术咨询公司(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望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

  特此通报。

  附件:附件:2020年上半年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情况汇总表.xls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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