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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质量月”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30 09:12: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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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根据《番禺区住建系统2020年度“质量月”活动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质量月”建设工程质量执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9月14日至18日, 我局组织建管科、区质监站、区散水办等相关骨干人员以及检测单位人员组成2个质量执法检查小组,按照回避原则,通过交叉检查的检查方式,对番禺区盛龙安置区(二期)郭塱村项目等10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为期一周的质量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分别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现场实体质量以及施工、监理技术资料等,并在工程现场对混凝土强度钻芯检测4组,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21组、钢筋原材抽检19组、钢筋连接抽检6组、防水材料抽检3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4组。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资料方面。

  1.未提供审图合格的图纸和企业项目检查记录,未提供设计勘查交底文件;

  2.未落实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项目自查有关问题未闭合处理;

  3.未提供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台帐和砼拌合物氯离子含量的自检记录。

  4.桩子分部资料整理滞后,桩检测不合格情况处理资料不完善;

  5.消防系统各分部资料整理滞后,专项方案内容无针对性,材料及设备进场报验不齐,缺设备开箱检查记录、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6.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分部缺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技术管理资料,水压试验、检验批验收等过程资料滞后严重,缺材料进场报验资料;

  7.监理架构不符合要求;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回复;未提供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未提供防雷施工相关测试记录、检验批及隐蔽验收记录。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主要问题集中在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实体构件局部存在蜂窝、麻面、错台、烂根、掉角等质量缺陷;

  2.地下室部分梁底存在露筋问题,部分砼构件存在蜂窝、麻面、截面尺寸不符合要求等质量问题;

  3.地下室顶板局部存在渗水问题;

  4.钢筋安装工程局部钢筋定位、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同一连接区段钢筋接头错开尺寸等不符合要求;

  5.未按要求进行砼试件养护,试件摆放混乱,温度监测仪摆放不规范,且存在无标识试件;

  6.部分后浇带位置存在支撑拆除后再回顶情况;

  7.基坑回填未进行分层压实,且局部用建筑垃圾随意回填;

  8.部分门洞过梁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人防门洞口存在孔洞、麻面等质量问题;

  9.部分砌体结构顶砖部位未按要求挂网;

  10.穿过楼板的消防管道未规范设置套管;

  11.空调管道安装局部支吊架、弹簧夹设置数量不足;管道末端未设置防晃支架。

  三、检查成效

  (一)番禺区南村镇绍兴安置区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现场实体质量以及施工、监理技术资料等检查情况较好。

  (二)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E地块住宅楼6幢(E-4、E-5、E-6、E-7、E-8、E-9)及地下室、公交首末站、垃圾收集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工程,大华铂金华府2#住宅、4#住宅、5#住宅、8#公园配套楼、S1-S4商业工程,番禺区盛龙安置区(二期)郭塱村项目,住宅楼工程3幢(自编名广地花园二期H区住宅)共4项工程较差,已上报不规范行为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切实按照我区的检查要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施工企业应落实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日常检查和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保证质量检查频率和效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负责人质量终身制。

  (三)各监理企业要充分发挥好监理作用,规范监理行为,认真履责。尤其要做好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及完善平行检验手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彻底消除质量隐患。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2020年度“质量月”建设工程质量执法专项检查情况明细表.docx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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