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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09:38: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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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质量,现将2020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抽查2020年下半年向我局申报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发现设计图纸存在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问题较上半年抽查情况有所减少,反映了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履职尽责情况有所加强,但仍有部分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质量有待提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设计深度不足。存在消防设计说明书未明确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消防设计说明书编制随意;总平面图未注明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宽度、坡度和回车场;拟装修部位所在楼层平面图(装修工程)未注明拟装修部位相邻区域业态、防火分区划分、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关键内容;防火分区改变后未明确对相邻区域疏散宽度、疏散距离等造成的影响;地上无窗房间未注明无窗房间的建筑面积;建筑构造用料表未明确各部位燃烧性能等级等问题。

  (二)部分项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存在安全出口外及附近区域未设置照明灯具;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正上方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未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等问题,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5条、第3.5.3条和《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第10.3.5条等内容。

  (三)部分项目消防配电线路设计未满足规范要求。存在开关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灯具并设置单独配电回路;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未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楼梯间未单独设置配电回路;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未选择耐腐蚀橡胶线缆;地面疏散指示灯及其连接附件,未注明防护等级;未明确消防负荷等级划分等问题,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5条、第3.3.4.3条和第3.3.3.5条等内容。

  (四)部分项目防排烟设施设计未满足规范要求。存在防排烟平面图未标注防烟分区线,未注明挡烟垂壁;自然排烟窗未标明排烟窗设计高度;缺少防排烟计算说明等问题,违反《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第4.2.1条、第4.6.2条等内容。

  (五)部分项目防火分隔设置未满足规范要求。如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采用乙级防火门,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5.5.12.3条。

  (六)部分项目出具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内容不完整。存在新建工程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建设规模指标不清,建筑耐火等级不明确;改建工程改建部位的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功能不明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望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

  特此通报。

  附件:

2020年下半年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抽查情况汇总表.xls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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