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分,就广州大坊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番禺区市桥街道坑口路100号存在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经营行为一案,举行听证会。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可在 2021 年 10 月 13 日前到本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参加听证会的手续。(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前往本机关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穗康码/行程码检查,落实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电 话: 84881560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