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分局申请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B地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我分局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对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业主提出要求召开听证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B地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时间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3:30
三、地点
石楼镇崧山路60号群众服务中心6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四、本次听证会主持人、记录员名单及职务
听证主持人:邹东轩,职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听证员:刘天明,职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易,职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工作人员。
听证记录员:广州艳娜速记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五、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行政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相关科室)3~5名。
2.行政相对人(广州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名。
3.申请听证业主代表。
(二) 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提交资料
听证举行前听证参加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须核对原件)):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2.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
(三)听证业主代表产生方式
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B地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前公示期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提出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业主可亲自参加听证会或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我分局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同时我分局将邀请石楼镇政府、亚运城社区居委会、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人员作为听证参加人出席会议。
六、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就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3.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4.对规划审批人员、规划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申辩和质证,提供证据等材料。
5.对听证笔录进行补充或者修正,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及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听证会。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听证会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听证会,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批准中途退出听证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将授权委托书提交我分局。
3.遵守听证纪律,遵守听证会场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4.按照听证主持人的要求,回答相关问题。
5.围绕主题,阐明对听证项目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中止听证、终止听证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听证:
1.听证主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提出的事实有待调查核实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参加人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
3.应当中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1.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或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
3.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4.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5.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事宜
听证会设旁听人数为5名,名单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下午2:30至3:00,报名地点为石楼镇崧山路60号群众服务中心6号楼三楼303会议室。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须核对原件)〕。
(二)其他
在听证过程中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本通知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