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分局申请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我分局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业主提出要求召开听证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2019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二、时间
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3点30分。
三、地点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204会议室(地址:番禺区大龙街清河路石岗东村段215号)。
四、本次听证会主持人、记录员名单及职务
听证主持人:李宏,职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工作人员;
听证员:周楚鑫,职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听证记录员:(速记公司)。
五、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行政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相关科室)3~5名。
2.行政相对人(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3~5名。
3.申请听证业主代表10名。
(二) 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提交资料
听证举行前听证参加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须核对原件)):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②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有授权委托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
(三)申请听证业主代表组成及产生方式
因本次申请听证的业主人数众多,涉及多个居住组团。为保证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我分局已提前于11月12日在南村镇政府、南村镇锦绣香江社区居民委员会、锦绣香江业主委员会的见证下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20名业主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备选人(名单详见附件)。原则上以抽签顺序号前10位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在听证会当天进行利害关系人资格审查。若不符合资格的,则取消听证业主代表资格,按抽签序号依次由后一位备选人替补,实际听证业主代表以备选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人员为准,最终听证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10名。业主可亲自参加听证会或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我分局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同时我分局将邀请区法制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村镇政府、南村镇锦绣香江社区居委会、锦绣香江业委会、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人员作为听证参加人出席会议。
六、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业主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就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3.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4.对规划审批人员、规划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申辩和质证,提供证据等材料。
5.对听证笔录进行补充或者修正,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及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听证会。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听证会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分局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听证会,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批准中途退出听证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将授权委托书提交我分局。
3.遵守听证纪律,遵守听证会场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4.按照听证主持人的要求,回答相关问题。
5.围绕主题,阐明对听证项目的观点、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中止听证、终止听证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听证:
1.听证主持人认为听证过程中提出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提出的事实有待调查核实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听证参加人无法继续参加听证的;
3.应当中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听证:
1.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或在听证过程中声明退出的;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
3.有权申请听证的公民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听证权利的;
4.有权申请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放弃听证权利的;
5.需要终止听证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事宜
听证会设旁听人数为20名,名单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下午3:00,报名地点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204会议室门口(地址:番禺区大龙街清河路石岗东村段215号),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名或盖章(须核对原件))。
(二)其他
在听证过程中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本通知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附件: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建筑设计方案
审查听证会听证业主代表备选人抽取结果名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听证会听证业主代表备选人抽取结果名单
备注:(1)原则上以抽签顺序号前10位为听证业主代表,在听证会当天进行利害关系人资格审查。若不符合资格的,则取消听证业主代表资格,按抽签序号依次由后一位备选人替补,实际听证业主代表以备选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人员为准,最终听证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10名。业主可亲自参加听证会或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我分局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2)对于1户有多名业主的,该户只能派选1人作为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