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番禺区景观大道(南堤路至S362线)工程(一期))》已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番禺区景观大道(南堤路至S362线)工程(一期))》,请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18.9997公顷,涉及1个地块,位于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沙北村、沙西村,现状为农用地2.4836公顷,建设用地15.9455公顷,未利用地0.570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大部分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小部分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后续按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措施,使用时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四、请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五、请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