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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利丰北侧地块项目北侧道路市政工程)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11:12: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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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番禺区石楼(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利丰北侧地块项目北侧道路市政工程)》已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利丰北侧地块项目北侧道路市政工程)》,请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1.1442公顷,涉及2个地块,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茭东村,现状为农用地0.9979公顷(含耕地0.946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项目处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请在开发建设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五、请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六、请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配合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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