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利丰北侧地块项目北侧道路市政工程)>的批复》,《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利丰北侧地块项目北侧道路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审批表)已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审定,我分局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5月9日
三、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该项目已经区政府同意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达性,番禺区拟使用预支规模,落实本项目建设。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拟使用预支规模1.1442公顷,涉及2个地块,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茭东村,现状为农用地0.9979公顷(含耕地0.946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审批表落实了预支规模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且符合相关规划,番禺区各项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均增加1.1442公顷。审批表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