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沙溪站及明挖段(临时用地)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工作,并按程序开展复垦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沙溪站及明挖段(临时用地)
2.项目地址:洛浦街沙溪村
3.用地面积:95781平方米
4.批准文号:穗国土规划临地〔2018〕63号、穗规划资源临地〔2021〕77号
5.复垦结果:按《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沙溪站及明挖段(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
二、验收情况
2022年11月2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会同相关行业的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三、公告时间
公告之日起30天内。
四、公告方式及地点
张贴公告: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4588182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