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 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5:29:5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区水务局: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关于报审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的函》(番水函〔2022〕10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已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南站地区净水厂首期工程)》,请你单位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6.4807公顷,涉及1个地块,位于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现状为建设用地3.7617公顷,农用地2.7190 公顷,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三、落实地块处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在开发建设需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后续地块开发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制定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面塌陷的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四、请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五、请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