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用海申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时间
1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透水构筑物用海
0.3414公顷
40年
2023年12月26日
港池用海
2.0045公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