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批准在番禺区大石街河村工业二路16号地块非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7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对非法占地行为,罚款金额共处人民币11616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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