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工程非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7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对非法占地行为,罚款人民币26028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零贰拾捌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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